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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本 科 考 试 大 纲
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是大学生必修的一门政治理论课,该门课程实行全校统一考试,其评价标准是大学本科学生达到及格和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大学生具有基本的政治理论素质。
二、评价标准
结合《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性质和特点,加大考试办法的改革,构建学生成绩评定的新的评价机制。考核学生成绩注重“三个结合”,即学习过程的考核与学习结果考核相结合、检测性考核与评价性考核相结合、知识的掌握与行为的考核相结合,引导学生把提高自己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作为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目的。
考试的形式由过去闭卷改为开卷考试。以检测学生对理论的归纳、概括能力,对知识的整合能力,以及检测理论在学生头脑中的贮存量。学生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构成。加大平时成绩所占比重——约占30%,(平时表现、上课讨论发言占10%,考勤10%,作业、读书笔记占10%),使考试与考核方式更为科学与合理。
期末开卷考试是在考查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注重考查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理解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若干重要论断和观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
2、领会和掌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若干重要论断和观点的精神实质及现实指导意义
3、运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释和论证某种观点,辨明理论是非。
4、能灵活运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问题和现实实际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
三、考试方式和试卷结构
1、 考试方式:开卷,笔试。
2、 试卷分数: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3、 考试时间:120分钟
4、 考试题型比例:选择题占70%,非选择题占30%
5、 考试一般使用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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